“绿茶商标字样等是由杭州绿茶董事长等人亲自设计的。”杭州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绿茶”)的代理律师诉称,“绿茶”是杭州绿茶持续使用10多年的企业字号、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装潢,“绿茶餐厅GREEN TEA”是杭州绿茶50多家直营餐厅共同使用的已注册知名商标,“绿茶”独创字体也是独具美感的美术作品。
被告中山绿茶餐厅和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三快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绿茶餐厅GREEN TEA”注册商标专用权,杭州绿茶企业名称权及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装潢权。
他表示,京三快公司在其经营的美团网及其下载客户端上销售“绿茶(滨湖店)”餐饮团购的行为,是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中山绿茶直接复制杭州绿茶注册商标“绿茶餐厅GREEN TEA”的特殊美术字体标识作为餐饮服务商标使用,且在餐厅装修风格、桌椅款式、菜单色彩、菜单版式、菜品名称、知名菜品样式、员工服饰、餐巾标识等方面完全照搬了杭州绿茶的“绿茶餐厅”,行为构成了恶意商标侵权。
原告称,在接到杭州绿茶停止商标侵权的律师函后,中山绿茶仍继续该商标侵权行为,并在美团网手机客户端推广、销售、团购。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中山绿茶和京三快停止侵犯“绿茶餐厅GREEN TEA”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一切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费等50万元。
“京三快公司与杭州绿茶无竞争关系,不存在不正当行为,网页上所显示的涉诉项目信息及图片等系由商户提供,与京三快公司无关。”京三快公司代理人称,本案所涉及的项目名称为“绿茶”并非杭州绿茶在律师函中的投诉的“绿茶餐厅”项目,且杭州绿茶从未就“绿茶”项目向申请人投诉过。
京三快公司表示,其对商家的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形式审查注意义务。
收到原告律师函后,其及时进行了处理,并邮件告知了杭州绿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中山绿茶所使用的标识是通过加盟合法取得的,不具有侵害原告商标权的故意。”中山绿茶的代理律师辩称,中山绿茶通过签订《区域战略合作协议》取得案涉标识的使用权。
协议中约定,“绿茶”标识的提供者是授权方,对于标识的使用完全是按照授权方的要求使用的,装潢也是按照授权方制定的装修标准装修的。
且杭州绿茶设立的绿茶餐厅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上广和杭州地区,不涉及东北地区,餐饮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为当地民众,中山绿茶系首家绿茶餐厅,不存在与原告产生混淆的可能。
该律师提出,杭州绿茶的商标目前处于申请宣告无效状态,因此,中山绿茶在有合法来源的前提下使用该商标,属于在合理范围内继续使用。
杭州绿茶与中山绿茶、京三快公司当庭达成调解意见。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