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6日浦东法院召开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诞生二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全国法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
作为全国首家建立知识产权庭的基层法院,浦东法院于1996年在全国率先探索知产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被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先生誉为“浦东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表示,浦东法院二十年来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审理了一大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件,为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将向全国推广。
1995年,涉及假冒中美合资上海吉利有限公司“飞鹰”商标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分别诉至浦东法院。
尽管三起案件的审判取得较好效果,但审理中凸显的两个问题引起浦东法院的思考:
一是刑庭、行政庭由于业务范围所限,缺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必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
二是三件案件审查认定的基本事实相同,对同一事实由不同审判庭分别审理,既造成审判资源浪费,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容易导致裁判标准不统一。
浦东法院在“飞鹰”商标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实践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机制构想,于1996年经上海高院批准,在全国率先尝试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2007年,黄浦法院借鉴浦东法院经验,由该院知产庭统一受理辖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
2008年8月,上海高院统一部署在设立知产庭的基层法院全面推广“三合一”审判模式;
2014年,上海三级法院实现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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