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商标,可以让企业被更多的人认识,可以方便企业传播,被更多的人肯定。而如何取一个好的商标,也是许多创业人头疼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可用的词汇组合越来越少,初创企业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庞大的广告营销成本,只能凭空创造新的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设计、文字+图形组合、文字避让等方式达到增强显著性的作用。
可用的技巧如下:
(1)命名策略
1927年,可口可乐(Coca Cola)进入中国,音译了个“蝌蚪啃蜡”的中文名。古怪的名字、棕褐色的液体、甜中带苦的味道,可口可乐因此销量惨淡。
这么好的饮料,怎么能被译名毁了呢?可口可乐痛定思痛,登报用350英镑的奖金悬赏征求译名。
最终,身在英国的一位上海教授击败所有对手,为这家公司贡献了广告界公认翻得最好的品牌名——可口可乐。它保持了英文的音译,甚至比英文更有寓意,且易于传诵。可口可乐译名成为经典,产品也风靡全国。
实际上,经典的商标都是音意一致、神形兼备,还要画龙点睛,使名称和产品融为一体,相互作用,产生巨大的品牌价值,成为品牌经久不衰的原动力。
比如:
BMW丨宝马
自古中国就有“宝马香车”之说,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更有诗云“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宝马”之名。实乃品牌名缩写翻译的神作。
宜家丨IKEA
看到“宜家”二字会自然联想到家居,我们暂且不谈“宜家”和“IKEA”的发音有多像,就谈谈它的诗意——《诗经·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2)设计
设计是增强显著性的有效手段。商标经过设计之后,会特点鲜明,容易辨认。
自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火了之后,不少酒厂相继推出类似“桃花醉”一样的酒品,如不对该标识进行设计,桃花醉申请商标被驳回概率很高。相反,设计感、差异性、显著性越强,申请商标的成功概率也就越高。
我们为“桃花醉”做了简单的设计:
桃花醉:标识的字体设计
设计感越强,标识作为商标 申请的成功概率越大
不少企业在商标注册时特别钟情简单的两三个英文字母的组合。如果用简单的两三个字母直接提起申请,基本上都会被驳回。而经过设计之后,差异性明显的字母组合就可以成功完成商标注册。
虽然只有两个字母,经过设计的UR
(3)组合申请
如果某一标识的文字或图形缺少显著性,或与现有商标存在近似的可能性,就可以通过文字+图形组合或者中文文字+英文文字组合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减少近似的风险。
例如:
中英文组合的桃花醉商标
针对部分中文和英文标识都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可考虑中文+英文+图形、中文+图形或英文+图形的组合增强显著性。例如:
(4)文字、名称规避
同一事物,往往有多个名称。假若部分名称已成为通用名称失去了显著性,就可以考虑使用其他生僻或新奇名称。
例如,桃花醉所使用的桃花为千瓣桃红,与其使用“桃花醉”这一名称,不如 “千瓣桃红酿”更有助于商标获准注册。
(5)字体
在LOGO中使用特定字体,能表达公司理念。
1962年刚成立时,沃尔玛的标志还是一个简单的拼写;
1981年变为了更坚实的字体,标志着公司更加稳定;而当前的标志则采用了造型更温和的字体,显示贴近生活。
IBM的LOGO从最开始的繁琐逐渐变简单,“IBM”也由普通的字体逐渐变化,并增加了横纹,显示出其公司理念等的变化与转型(由硬件制造商转向信息技术和业务解决方案提供商)。
(6)颜色独特
公司最开始就应设定LOGO颜色,以便深入人心。国际著名公司的LOGO都有自己独特的颜色,如:
经过多年的发展,百事可乐的LOGO已形成红、白、蓝三色,现在人们一看到这个LOGO就会想起百事可乐。
宝马公司成立时,就在其LOGO中使用宝马总部所在地巴伐利亚州州旗的颜色蓝白,此外,宝马公司初创时为飞机引擎生产商,蓝白也表示其业务性质。这么多年来,宝马的LOGO也与多次调整,但一直沿袭蓝白色,易于记忆,极具辨识度。
(7)外观简单
苹果公司的LOGO从最开始的繁杂,逐渐演变为咬了一口的苹果,颜色也由彩色演变为单一的颜色,现在的LOGO兼具现代感与简单之美。
在发展过程中,谷歌公司LOGO虽然有略微调整,但一直都是简单的字母组合“Google”,彰显其搜索引擎使用简单、便捷,可以帮助用户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根据商标法,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标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通过使用同音不同字的方式,可以避免构成前述两种情形。例如,为避免商标局认为“桃花醉”这一标识仅表明商品的主要原料和功能,可将相应文字进行替换,比如“燾花醉”。
保护商标,连山寨也别放过
防止竞争对手混淆已构建的条件反射,就要留心注册“山寨商标”,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商标注册堵塞竞争对手山寨商标的可能性。
不少企业通过注册类似商标的方式进行商标保护,例如:
大白兔所注册的防御商标
再如:
老干妈所注册的防御商标
对企业而言,注册大量山寨商标会产生较多的注册费用和维护成本,但是这些费用与被山寨产生的损失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
例如,贵州“老干妈”和“老干爹”曾经发生过商标纠纷。“老干爹”借助“老干妈”的名声,在市场上销售同类产品,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老干妈”的品牌声誉。
除了在同一类别注册类似商标外,企业还可以将其标识在不同类别上进行商标申请。例如星巴克。
星巴克公司在多个类别注册
品牌变通用名称?
你知道吗?“阿司匹林”(Aspirin)、“蹦床”(trampoline)、“热水瓶”(thermos)、“胸罩”(brassiere)、优盘、拍客、银骏眉,这些都曾经是品牌名称。由于名声太大,产品深入人心,这些品牌竟然反受其累,成为通用名称,最终失去了商标保护。
根据中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消费品创业企业如推出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完全自创、开天辟地的新品类,应尤其注意避免该等商品或服务的品牌最后成为通用名称。
避免品牌成为通用名称,既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区分商品名称和商标,要特别突出商标的特殊性,同时在发现商标作为商品名称被有关机构进行混淆性解释或描述时,也要及时维权。
猴姑饼干是江中集团推出的原创品牌,曾经被大量山寨。江中集团企服快车面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企服快车面请代言人拍摄新广告,通过广告词设计以及推出品牌吉祥物——猴姑的方式,树立独特的品牌形象,给品牌传播增加了品牌活力与标识倍数,其根本用意也在于防止“猴姑饼干”成为通用名称。
正如《穷查理宝典》一书中所说,“我们必须避免失去我们强大的商标名称的情况,哪怕失去一半也不行。”商标对于消费品初创企业而言,是消费者和商品服务的连接器,是启动企业指数级增长的上古神器。
消费品企业越成功,越无法承受商标被混淆、驳回、无效或淡化的损失,在很多时候这种损失是致命且不可逆的。走到繁花锦簇的远方我们需要做对很多事情,同时不能有重大失误。希望这篇文章对消费品企业的商标战略和规划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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