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商标是能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的标志,它是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标作为一种大众传播的视觉符号,具有鲜明的特征且有特定含义,并且需要以简洁的形象,鲜明的传达它所具有的特定性息。
例如nike就是一个勾,阿迪就是三条杠,奥迪就是四个圈,它们都通过长期广泛使用获得了认可。
但随着科技的发展,近些年在传统二维平面商标基础上又发展出了“位置商标”、“立体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等表现形式活泼新颖的新型商标。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何为“位置商标”。
有一些商标,它们本身的图案不具有特色,但由于他们总是出现在物体上的特定位置,久而久之被消费者认可为独特的品牌特征。
这就是“位置商标”,一般被认为是指位于其指定使用的商品的特定位置,由立体形状、图形、颜色或以上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具体而言,“位置商标”又分为立体形状位置商标、图形位置商标、颜色位置商标和组合位置商标。
国际上首次明确承认位置商标并将其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的是《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及其实施细则。
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过不少“位置商标”,只是之前因为不甚了解而没加注意罢了。
比如,阿迪达斯运动服衣袖上的条纹设计就在美国申请注册了“位置商标”。
尽管在中国,目前尚没有类似的商标类型,比较接近的一种是颜色组合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的商标。
构成颜色组合商标的基本要素是颜色,而且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
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对此,2017年新《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举出了两个例子,其中第二个例子就是“用虚线图形轮廓表示颜色使用位置并附加商标说明”。
具体如:
其商标说明为:该颜色组合商标由绿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组合构成。
其中绿色为Pantone 364C,黄色为Pantone 109C。
绿色用于车身,黄色用于车轮。
虚线部分用以表示颜色在该商品上的位置,车辆轮廓和外形不是商标构成要素。
申请商标是其指定使用的商品中的一部分,而商品的一部分无论作为二维标志平面商标还是作为三维标识立体商标,再者说是作为颜色商标或者三者的结合申请注册,只要能够证明,该标志已经通过使用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它来识别商品的提供者,那么立体形状位置商标是属于可注册的商标类型,但其最终能否得以注册,归根结底还是看其是否具有显著性。
如果您遇到商标专利侵权纠纷等问题,欢迎登录一品标局,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在这里有专业的团队为您疑难解惑关于商标与专利解决方案。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