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鸿蒙二字,如今我们可能率先想到的是华为自主研发的手机系统鸿蒙。华为也围绕鸿蒙申请了多个、多类别商标。
但使用鸿蒙商标的不止华为。近日,郑州一家名为“鸿蒙”的教育机构遇到了麻烦事儿,自己注册并使用了近10年的“鸿蒙”商标或面临被申请撤销的局面。
是企业缺乏相关知识产权意识,使用商标不规范?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条款被“滥用”?
使用近10年的商标被人申请撤销
据“鸿蒙”的教育机构负责人井顺友介绍,他于2003年创办了鸿蒙教育,从事潜能开发及思维绘画培训,2011年拿到了“鸿蒙”商标41类(教育类)的商标注册证。如今在郑州已有25家分校,在校生过万人,期间一直在使用“鸿蒙”商标。
2019年5月,“鸿蒙教育”收到了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契贝科技”)委托一家商标代理公司对井顺友持有的“鸿蒙”商标申请“撤三”。
虽然被弄得一脸懵,井顺友还是与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一起准备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了相关商标使用证据。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契贝科技的申请。
复审后的走向,出现了变化
“自己一直在使用的商标被人申请撤销,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了我们。”原本充满困惑的井顺友,感觉松了口气。
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2019年9月契贝科技不服上述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提出复审。这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井顺友提供的相关的证据为自制证据,存在瑕疵等由,决定对相关商标予以撤销。
这一下让井顺友紧张了起来,随即他聘请了知识产权律师。2020年9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为契贝科技。
这一次,井顺友和律师一起收集提交了约30GB的相关证据。其中,包含合伙经营合同、校区及教材等照片、装修合同、带有时间的百度街景照片、学费收费发票、印有相关商标的学校用品等。
2020年12月17日开庭(线上审理),被告及第三人均未到庭。
2020年1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判,驳回了井顺友的请求。这一次,法院并没有质疑证据的真实性,而是表示证据中并未显示井顺友此前申请的“鸿蒙”商标。
商标使用要规范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商标使用中不能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等进行改变。此案中,商标权利人在使用商标过程中对商标自行添加文字并修改注册商标样式的行为涉嫌构成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进而一审法院未认定其实际使用了注册商标。
此案也给各企业提了个醒,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注意规范使用,以免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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