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的管理,确保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该规定共包含22条具体内容,旨在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物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标准物质能力的提升,积极推动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应用。特别是在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环境监测、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刑事司法等重点领域,新批准建立了一批国家标准物质,目前累计批准的国家标准物质已达到1.78万余项。这些标准物质不仅创新性强,而且稳定性、均匀性技术要求高,涉及的专业范围广泛。
为了有力支撑标准物质技术审评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此次发布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的管理部门及职责。市场监管总局将负责建立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并对审评专家进行监督管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需要时,将优先选派和使用专家库中的审评专家参与受权的标准物质技术审评工作。
《暂行规定》详细阐述了标准物质审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专业知识背景、实践经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对审评专家的考核内容、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该规定还对审评专家的审评项目变更、个人技术档案更新维护、知识培训、违规处理和审评质量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审评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以发布《暂行规定》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的管理,提升标准物质的质量水平。通过加强专家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监督,确保标准物质技术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大力推动标准物质的研制生产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计量基础。
此次《暂行规定》的发布,不仅是对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在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方面努力的肯定,也是对未来标准物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划和指导。通过强化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的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将不断提升标准物质的质量水平,为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管理暂行规定》对于规范标准物质技术审评工作、提升标准物质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该规定的深入实施,我国标准物质管理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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