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指软件著作权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就软件著作权的权利转移所签合同进行的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合同登记,指软件著作权人就其所享有权利的一项或多项,在特定时期和地域范围内,授权给被许可人专有使用所签合同进行的登记。
备注:
软件著作权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
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
前者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登记结果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者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登记的结果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申请,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两个月,超过期限的,申请人须重新办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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