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关于商标注册异议办理和申请程序的相关内容,下面商标转让公司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商标注册异议如何办理?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
2、异议人自己到商标局进行办理。
商标注册异议程序是什么?
1、寄发补正通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2、限期补正。
注册商标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
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3、注册商标异议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
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作为新兴产业,电商在创造新的商业模式的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同样需要革新思路。
尤其是,电商的本质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零售、批发等商品销售企业,除了第9、38、42类等互联网、商品包装运输和电子相关商标外,还有一类商标,是所有电商都不能忽略的,那就是第35类。
据新版商品分类表,第35类商品包括广告、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拍卖、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数据通讯网络上的在线广告、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人事管理咨询等。
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其业务和商场、卖场、超市一样,是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场所,因此,电商平台企业申请商标可以选择的类别和商场、超市等商品销售企业一样,其对商标的使用,在商品分类中不属于第9类,虽然经营中有第38、42类服务项目的业务内容,但电商平台公司的业务核心属于第35类,商品销售企业的商标一般被认为属于第35类的服务项目替他人推销,电商和传统商业一样,销售的是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
因此,第35类是所有电商、电销平台等必须注册的大类,否则将会存在侵权或被侵权风险,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品牌负面影响。
我司认为,目前国内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电商蓬勃发展,双十一销售额年年创新高,但95%以上的企业却只有产品和服务没有品牌,即便对商标专有权等权利有一定的了解,但并不全面,埋下诸多知识产权隐患。
应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提升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尤其是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助推电商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商标起源于古代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幡旗、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是用以区别同类产品或其他类产品的显著性的标志。
我国政府于1963年4月10日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
1982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后,《商标管理条例》废止。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规则,1993年2月22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01年10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此会议对已发布的商标法进行了两次修正。
之后,于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了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正。
商标法第三次修正版,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
根据《中国商标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如果是驰名商标,将受到跨类别商标专有权法的保护。
因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取得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一般来说,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元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比如: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以及近似的图形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此外,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表示商品的质量、原料、型号、功能等方面特点或特征的也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使用中还应注意,已注册的商标并不是无限时间使用的。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履行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
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个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要提交的信息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除了提交包含了一种或多种商标要素的组合、申请人的信息和证件外,还需要明确申请注册的商标分类。
我国目前的商标注册遵循尼斯协定的商标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尼斯分类”)。
尼斯分类将商标分为34个商品类和11个服务项目类,共45个大类,涵盖了一万多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为商标检索和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
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尼斯分类编号是一个四位数字,前两位是01~45,后两位是大类中小类的编号。
如果需要进行商标的广泛注册,需要提交多个四位分类编号。
由于商标保护已经有了相当的历史,为了保护已先进行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注册申请审核时经常会出现因名称、分类相同,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进行拟申请商标的相似查询,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希望各位在忙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同时,不要忘记企业和商品的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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