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也就是一个产品的品牌,它主要包括了设计图案和文字等主要组成部分,商标对于商品来说是独一无二的,注册商标具有很多方面的优势,不仅能够对产品的商业版权起到保护作用,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一些著名品牌的商标就是如此。对于企业来说,抓紧进行产品的上海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我们有哪些手续需要办理呢?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大致的流程。
首先,商标注册包括了许多项步骤,第一步就是对商标进行查询,就是指申请人在正式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之前,事先检查比对自己所需申报的商标与原先其他企业已经注册过的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地方,并且检查商标本身是否有法律禁用的一些图案或者词语,如果有商标近似或者出现禁用图案的既然不能够被审查通过,您需要对商标进行修改之后再正式提出申请和办理。
其次,商标的实际审查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个具体的申请日期以商标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所提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并且会按照相应格式要求发放受理通知书,这都是核定商标申请先后顺序的有效依据,商标注册非常强调时间性问题。
最后,经过有关部门预审,并且正式审查之后,会出具审核公告,并且予以公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阶段内没有其他公司或者社会组织团体提出质疑,那么商标就可以正式经审查通过,并且发放注册证书,这样就完成了商标注册全部的过程。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商标注册需要办理的手续以及整体的流程,如果您在这方面还不够清楚和了解,可以通过网上更多的信息去获取相应的流程图解,整个注册的流程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您有需要注册代办方面的服务,欢迎与我们联系。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标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商标。有两种商标可以转让。一个是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另一个是未核准的上海商标注册申请。那么,商标转让过程中存在哪些潜在风险呢?
1、商标的转让可以撤销。在特殊情况下,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将被撤销。例如,商标权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或者商标权人未及时申请变更而随意变更注册商标信息,或者商标权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及其商品粗糙、劣质、欺骗性强等。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商标易被商标局撤销,将严重影响商标的价值。此时,寻求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将承担巨大风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些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种族歧视;有些商标未经注册,如无明显标志;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占已经使用、注册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不得认定为注册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宣告无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使商标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潜力,也不值得购买。因此,商标随时可能失效,商标权极不稳定。
3、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期限很短的,自核准之日起十年内,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期满前一年或者六个月撤销。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商标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中,最好检查转让的商标是否仍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有多长,是否办理商标注册等更新,防止商标专用权转让很短,或者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4、商标权未及时清偿的,拍卖或者变卖商标,以抵偿商标权人的债务。因此,商标权人原则上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权人许可使用商标后,转让商标的,必须经被许可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商标局将拒绝转让申请。商标转让涉及商标权的变更。如果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或者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受让人接受商标转让时只会承担很大风险。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办理商标事务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1、备案主体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应当纳入工商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
2、记录处理方法商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或者邮寄申请。直接送检的,商标局应当对按规定填写的备案表和送检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保留送检文件的复印件。邮寄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经登记机关盖章或者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商标代理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时,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规定填写,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负责人签名,下同),并提交下列文件:
(1)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盖章;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标代理变更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4)其他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5、商标代理的合并与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机关出具的合并登记证书,或者登记机关加盖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或者经公证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并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规定办理。
6、商标代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商业登记或者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就代理事项未完成的,与委托人签订终止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协议。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撤销备案结算,应当填写《撤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证明复印件;
(2)仅作结算之用,应检附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经办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结算时,应及时补足滞纳金。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清算后退还;指定非商标代理机构名称账户的,应当附实质性说明。被撤销注册、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项,商标局应当直接将有关文件交给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直接收到有关文件的委托人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属于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交付文件。
7、工作期限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更正;合格的,应当备案。
8、手续费商标代理机构的注册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企服快车上公布。
9、附则2014年5月1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代理备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指引的内容相抵触的,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须知的要求执行。
新《商标法》的颁布施行,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大事,也是经济生活中的大事,对于更好地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此,竞赛主办方希望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竞赛活动,并发动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5月1日,新《商标法》将正式施行。为加强新法的宣传普及,促进全系统学习新法、全社会关注新法,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由总局商标局主办、中国工商报社承办的新《商标法》有奖知识竞赛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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