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商标注册中,商标转让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今天从以下三点简单介绍一下商标转让。
一、商标转让的好处
1、时间上有很大优势:申请商标转让所需时间一般只有6-10个月左右。比起进行商标注册可以节省我们的时间,提高效率。
2、成功几率比较大:一般来说在我国注册商标成功率仅为37%左右。而进行商标转让的商标都是注册好的,只需要办理转让手续。
3、商业价值更高:汉字的总数量已超过了8万,而常用字却只有约3500个,可用的汉字组合已经不多,通过商标转让我们更容易找到符合自己心仪的商标。
4、迅速建立品牌:在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在,商标转让可以让我们第一时间有用自己的品牌,尽早投入推广与宣传。
二、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合同校准
转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要不看清合同,到时候后悔。另外只有在商标局核准公告时,商标所属权才真的发生变更。
2、相似商标
如果要区别商品来源,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如在同类或类似的商品或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情况下,应该一起进行转让。
3、商标资料
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也就是说你的商标不能转让给一个没有工商执照的个人。转让方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必须要与转让商标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否则商标局将驳回商标转让申请。如有所变更,必须在转让前进行变更申请办理,如到期未补正或不按补正要求,将会对转让不予核准或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4、商标许可
受让方不能随意听信转让方的说辞和单方面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必须先调查清楚转让方是否是商标注册的持有人,转让方名称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是否相同,还需确认商标是否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备案。
三、商标转让失效行为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的。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与误解,丧失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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