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商标注册中,很多朋友对于商标的基础知识知之甚少,更没有一个系统的概念,那么小编今天梳理了商标注册过程中的经常遇到的专业问题,方便大家更好的了解商标注册整个环节与流程。
1.商标是什么?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记,我们通常称商标为“牌子”,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
按商标构成要素区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立体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组合商标等。
2.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
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3.商标注册的程序
商标注册的程序为: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现在大约需9个月的时间,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历经三个月初审公告期满,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下发《核准注册公告》,商标注册成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一年内申请续展注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一般流程为:
4.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应予以初审,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予以注册的申请。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
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5.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由于中国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与在先申请过的商标近似或相同。
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没有显著性,容易误导公众的商标。
如:商标是通用名称、夸张性宣传、县级以上行政地名、仅表示功能、仅有原材料等情况。
商标被驳回后,商标局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列举了被驳回的详细理由。
一定要仔细分析驳回理由,再确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不要盲目地进行复审,也不可因为商标局驳回了就以为商标被判了“死刑”。
不同的商标被驳回的理由是不尽相同的,因此能否通过复审获得成功,要仔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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