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领域,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是两种不同的征税方式。核定征收通常适用于账务不够健全的企业,而查账征收则要求企业有完备的会计账簿和记录。最近,一些企业的征税方式从核定征收调整为查账征收,这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原因和考量?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调整背后的逻辑,分享其对我们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规划。
去年12月30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其中明确指出在2023年1月之后,施行以下政策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通过权益性投资(包括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取得的收入,将一律适用查账征收的方式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的独资企业将权益性投资情况报送到税务机关后,税务机关将会把它的征收方式从核定征收调整为查账征收。
除以上2点外,该公告还要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做好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辅导工作。
为什么要将核定征收调整为查账征收呢?
核定征收对财务的要求比较低,企业的应税所得=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采用核定征收计税的企业的亏损是需要交税的;企业的利润率如果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可以降低税负。
查账征收对企业财务的要求相对较高,查账应税所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企业也不需要为亏损交税。关于税负影响,微利企业的利润率如果低于查账应税所得率,可以降低税负。
核定征收的风险较大,以在税收洼地区域注册的企业为例,核定征收的税负较低,容易助长虚开发票等行为,企业可能因此面临缴纳罚金、滞纳金,以及刑事处罚等。
而且核定征收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因为相较于正常行业,核定征收的缴税额度偏低,也会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
在企业交易中,因为企业没有支出发票也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上游企业可能不会开具发票,因此出现藏匿收入、少缴税款等行为。
关于核定征收被调整为查账征收,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我们企服快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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