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委托书,通过法律法规,将专利代理行为固定在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的表格范围内。该表格是申请人与专利代理机构之间就授权权限内容明示给第三人即国知局的委托合同。

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向国知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审查指南》规定:

委托书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标准表格,写明委托权限、发明创造名称、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专利代理人姓名,并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内容相一致。

国知局制定的专利代理委托书专用表格,代码1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