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办理商标转让手续,需要明确的是受让方具备商标申请人资格,一般的自然人是不具备该资格的,需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才行(有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合法组织证明等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同时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只有其中企服快车申请转让,是不符合要求的。
第三,如果是因为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是办理转让的必备材料。
第四,根据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单独的法院判决不能代表商标专用权的转移,权利的转移需要经商标局变更并公告以后才生效。
满足以上其中任意一条的,即可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受理大厅提交材料并缴费办理,也可以在企服快车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网址:
http://sbj.cnipa.gov.cn/wssq)。商标咨询电话:182 1095 8705QQ:210118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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