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企服快车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实用新型专利 转让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企服快车已写成参考文章。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准备以下材料:
签署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办理认定和登记手续。
缴纳相关费用,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为法人,因合并、重组、分立、注销、破产、改制而发生专利权归属变化的,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
国知局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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