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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准备以下材料:

签署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办理认定和登记手续。

缴纳相关费用,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为法人,因合并、重组、分立、注销、破产、改制而发生专利权归属变化的,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

国知局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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