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企服快车小编 给大家分享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应该怎样解决
问: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答:
关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具体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问:
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应该怎样解决
答:
关于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应该怎样解决的问题, 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怎么处罚
答:
关于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怎么处罚的问题, 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予以制止,限期其改正,对于违法经营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会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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