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可口可乐公司主要产品就是卖可乐的,但是该企业却注册了很多商标。因此行业内有了这样这一句话,只要“可口可乐”品牌在,就算所有工厂一夜之间化为灰烬第二天照样可以卷土重来。
由此可以看出,商标作为知识产权,还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同样,专利也是。很多人认为一个产品申请一项专利就足够,就算后期有其他创新想法,也是基于这款产品的,而且多申请专利还会需要更多的成本支出和维护费用,所以一款产品就只申请一项保护就够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一、同一产品,有必要申请多项专利吗?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可以肯定地说,并不是!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三种,保护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只需要符合专利保护的要求,同一个产品完全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利,从而以不同的角度保护自身的发明。
例如初创企业会认为开发一个软件,只要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就可以了,但软件著作权登记只能保护代码,而只要软件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还可以申请专利,从而保护整个软件的设计。
因此,在申请注册专利时,我们应注意全面而细致的专利构思:
1. 专利保护客体要多样化: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2. 产品周边也要对应保护:生产该产品的专用设备及加工工艺、产品的具体零部件、上下游应用场景等;
3. 产品本身结构替代方案:实际产品结构要申请专利,但是实现类似效果的产品其他可行结构方案、可规避实际产品结构的其他结构等。
将以上这些方案申请专利后,就会形成以核心产品+外围产品的“专利包”,从而形成严密的专利防护网,让专利侵权无法规避、无处容身。
二、产品创新升级后可以再申请专利吗?
有时候,随着时间的推进,一款产品也在不断地更新升级,为用户提供更多元的功能或服务。
那后续这些改进能否再申请专利?会不会与已递交且公开的专利相冲突?
一般来说,针对产品的迭代改进在专利意义上可以分为:常规性改进和创新性升级。
常规性改进是指针对产品的色彩、形状等设计变化,或针对功能的优化,例如将手动改为电动;再或者针对成本的优化,譬如材料替换、功能部件的替换等。这些改进都属于现有技术范围内的优化调整。
创新性改进是指针对产品结构、功能问题的非常规性创新,例如汽车从第一代的纯交通驾驶工具,经过研究,到逐渐增加自动巡航、疲劳驾驶提示、人机语音互动、智能座椅调节等智能化功能,这些都属于创新性改进。也就是说,现有技术没有现成的解决方案,需要技术人员创造性地去解决。
显然,如果后续改进是常规性改进,是不能申请专利的;如果是创新性改进,就可以申请。
三、创新性改进后申请专利有时间限制吗?
创新性改进后申请专利,会不会与已递交的本产品在先专利申请构成冲突?
答案是不会。因为在改进后申请的专利是针对在先产品的创新性改进,本身就是有创新性的,所以自然不会构成冲突。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创新性改进后申请专利需要注意产品的申请时间。《专利法》第29条规定,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所以我们一般会建议在先专利申请后12个月内递交在后申请,并要求在先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从而用在后专利申请吸收在先专利申请,避免两个专利的相互冲突。
专利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石。如果没有申请专利的话,会限制专利的诞生和保护,特别是如果其他人就这项专利的改进进行了专利保护,获取专利授权就会影响本公司在这项产品后续的发挥,甚至侵权,对后期产品的生产和出售也会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是一些行业产品更新迭代特别快的,如果后续产品没有跟上专利的申请进程,很容易丢掉自己在市场当中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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