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需要缴纳申请费用,以及专利授权费用,专利授权成功后,需要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申请专利权主要是用于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如果专利权被侵权,专利权人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今天企服快车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专利费用有哪些?

专利维权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 著录事项变更费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发明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申请人变更代理机构的,包括解除委托外系以及中途委托代理机构时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其他变更不需要缴纳变更费。

2.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当事人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专利权评价报告是检测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稳定性的一份报告。

3. 无效宣告请求费

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是专利无效宣告时,所需缴纳的费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专利费用有哪些

1. 恢复权利请求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时所缴纳的费用。

2. 延长期限请求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交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