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的时候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确定是不是给予登记;如果当事人递交的质押申请文件存有缺陷,审批时间自当事人克服所有缺陷的时候起算起。

7、质押申请的审批:

登记符合标准,传出《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8、质押登记的变更及注销手续:

出质人和质权人理应一同授权委托1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相关的手续,并在委托书中著名委托事项;当事人理应递交变更申请表、《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原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变更或解除的相关的证明、出质人和质权人增加的,还理应递交新增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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