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到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某公司涉嫌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与该公司注册商标“龙牌”近似的商标。

受理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存放的石膏制品外包装使用的“三晋龙牌”等标识与“龙牌”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

现场发现的石膏制品共涉及5种产品,其中石膏线粘接粉320袋,各类石膏线制品4000余根,各类包装袋6000余条。

被投诉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涉案产品就地采取扣押措施,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为表示对执法队迅速行动调查处置的感谢,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赠送“保护知识产权楷模,规范市场秩序先锋”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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