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如商标的构成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或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湖南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即商标局拒绝了申请人注册商标的请求。
驳回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商标局签发湖南商标注册申请核驳通知书,简单讲明驳回的理由,连同原申请书件一同寄送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立的商标复审机构,它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定、裁定进行复审(复议),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定,以监督、配合商标局做好商标授权工作。
商标评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局驳回注册续展申请的决定、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宗旨是保障商标的审查与注册依法进行,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
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
申请复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应在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进行。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集体评审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和商标局的驳回理由。
经评议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则做出终局决定维护商标局的核驳决定;若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的,则终局决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初步审定并予公告,将有关材料及终局决定移送商标局,由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与公告事宜。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
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商标注册申请的20%左右。
所以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
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logo是徽标或者商标的外语缩写,是logotype的缩写,是表明事物特征的记号。
logo是人们在长期生活和实践中形成的一种视觉化信息表达方式,具有简洁、明确、一目了然的视觉传递效果。
通过形象的Logo可以让消费者记住公司主体和品牌文化,更多的体现为企业的形象,起到对其拥有公司的识别和推广作用。
商标与logo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1、权利归属不同。
logo的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普通公司都要委托设计者来设计logo,那么Logo作为委托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约定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就归设计者所有而商标只属于商标权人所有,这是知识产权范畴。
2、权利的取得不同。
logo作为美术作品不用注册登记,创作完成即自动获得著作权,而商标必须经过国家相应机关注册才能取得商标权。
3、受保护的期限不同。
logo作为美术作品受保护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标可以无限期的续展,受保护的时间是无限的。
4、保护的法律不同。
logo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受《商标法》保护。
Logo可以注册为商标,那么这个商标logo和同时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这意味着logo和商标受保护范围是不同的,logo的保护范围不如商标广。
如果被侵权受保护的力度也不同,当然对商标的保护力度比著作权大。
这里还将引发其他一个问题,如果logo的著作权属于设计者,那么如果logo被侵权,实际损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设计者才有权起诉。
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
现在想注册一个好名字的商标比较难,因为注册商标的人很多,各式各样的商标几乎都有被注册的可能,所以,现在的很多人瞧准了这个机会,就大量的注册商标,然后转手卖给别人。
对于买家来说,如何正确的判断商标是否有效,买过去之后是否能用呢,今天给大家总结一下:
1,先确定要购买的商标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已经授权。
这个可以直接在商标的局的官方网站上查到。
一般输上商标的名字和类别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已经授权。
建议购买者买已经授权的商标而不是在申请中的商标。
因为商标只有拿到商标证书之后才可以拥有商标的权利,才可以行使商标权。
2,确认一下商标是否有效。
这个有效没有效不可以直接从商标局的网站状态中查询,这个查询不够准确,因为有些商标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了,那么商标就没有的实质性的权利哦,也就是说,如果注册商标的这个公司没了,注销了,那么这个商标也是一个无效的商标,但是商标局的数据里面是显示不出来的,还是处在有效期。
3,商标的价值判断,是不是值得购买,购买后会不会出现什么遗留的问题。
一般对于正常申请下来的商标不存在这种问题,但是对于在申请的时候出现过商标驳回、商标的异议等事项后的商标在以后的使用中有可能会有商标纠纷,真的这样的问题,还是建议买家详细的了解之后再做定论。
1.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商标强制注册的范围主要是指人类药品和烟草制品两类商品。
未经批准,这两类商标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根据个人意愿,其他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
但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有权。
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先申请的原则。
如果不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注册,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2.注册商标专用权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
商标注册并不保护所有商品或服务。
该商标只能用于注册类别的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擅自用于未注册类别,不得超范围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这样做,商标不受保护,可能存在侵权。
3.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数量没有限制。
多个注册商标可以在同一产品上组合使用。
在一种商品中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一般是主商标和次商标。
4.如果指定了颜色,则注册商标使用后将使用注册颜色,并且颜色不能更改。
黑白应用程序没有指定更广泛的颜色保护范围。
5.中国采用“同类商品和服务表”(基于尼斯分类法),共有45个类别。
如果其他人在某些类别中拥有注册商标,则不能再申请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但可以申请其他类别,但驰名商标除外。
6.取得商标证书后,并不意味着永远享有商标专用权。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满十年不续展,或者商标使用不规范的,商标专用权丧失。
商标权丧失后,不再受法律保护。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7.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应当载明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8.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否则,原商标的新名称、新地址不受法律保护。
一旦发生商标纠纷,就会变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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