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中文、英文、LOGO分开注册:即将中文、英文、LOGO作为三个独立的商标分别提交申请,即三个西安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中文、英文、LOGO组合注册:即将中文、英文、LOGO按照中文+英文+LOGO、中文+英文、中文+LOGO、英文+LOGO等组合方式,作为一个整体提交申请,即一个商标注册申请。

三、商标分开注册的优缺点:

(一)优点:

1、商标通过率高:独立申请,独立审查,中文能否通过,不影响英文或LOGO能否通过。

2、保护力度大:商标越简单,显著性、区别性越强,在商标局商标审查或者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判断相同近似越容易,他人近似商标通过的概率就越低,侵权案件中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更高。

3、使用非常灵活:可单独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也可与其他任意的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任意搭配使用,形式不受限制。

(二)缺点:因为申请个数多,注册费用高。

四、商标组合注册的优缺点:

(一)优点:因为申请个数少,注册费用低。

(二)缺点:

1、商标通过率低:因为组合商标要素较多(中文、英文、LOGO),而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是中文与中文进行对比,英文与英文进行对比,LOGO与LOGO进行对比,因此,一旦中文(或英文、或LOGO)遇有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哪怕英文、LOGO(或中文)没有相同或近似在先,组合商标会作为一个整体被驳回。

2、保护力度小:商标组合要素多,显著性、区别性差,在商标局商标审查或者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判断相同近似越难,他人近似商标通过的概率就越高,侵权案件中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更低。

3、使用不灵活:组合注册的商标依据法律规定在实际使用中,只能整体放大或缩小使用,不得将组合商标中的一部分单独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否则属于不规范使用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宣传的时代,任何商品都需要有一个不错的宣传才可以在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大家可以看到很多的企业在各个电视节目里,挖空心思宣传自己,希望他们的商品和商标得到的大家的好评和熟悉。

品牌西安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商标注册办理环节:查询申请文件准备提交申请缴纳费用形式审查下发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公告颁发商标证。

商标注册办理的材料清单: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

(3)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查询:申请商标注册前,为了避免在先已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注册权,需先进行查询。

形式审查环节:商标局收到你提交的申请件后,要对其进行形式审查。

这个环节主要有3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申请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核通过后,会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注册分公司的好处:快速布局快速扩散,这就是分公司的最有利的地方,所有的公司运行最本质目标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当一家企业追求长远发展,把业务扩展到其他地区,寻求更好的发展,那么这个时候,注册分公司是企业的最佳选择。

尤其是很多企业有时为了占领别的地区市场,避开远销出口中可能存在的壁垒,节约成本,缩短生产销售流程会在目的地成立分公司。

比如瑞幸咖啡在中国主要城市成立子司。

然后通过在各商务办公区和商圈中心快速布局,实体店扩散都是注册的分公司,最快速靠近市场组织生产和销售,从而尽快占领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

当然产业属性不同,原因就不尽一样。

但是公司制企业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不管生产营销形式上怎么变化,这个本质目标是不变的。

注册分公司的条件:

1、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超过总公司;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

(若有所需)

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注册分公司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

(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

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

(现场预约无需数字证书)PS:有关工商文件(如:设立表、任命书等),我司提供。

(仅需您签字及盖章)网上全流程,注册下来资料与公司一样,仅无章程。

一、简要说明人民法院要对注册商标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到商标局办理财产保全手续。

二、办理步骤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

三、财产保全书件的准备(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人民法院请求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协助执行通知书;

2、有关民事裁定书、判决书;

3、法院介绍执行人员前来对注册商标进行财产保全的介绍信;

4、执行人员的证件。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2、协助执行通知书应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对注册商标进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四、注意事项

1、被执行人必须与注册人一致。

2、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如果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

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

3、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

4、对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一并查封为宜。

5、查封期限不应超出查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6、对西安商标注册申请不能查封。

7、协助执行手续齐备,商标局签收《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