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在《B站为标志性“小电视”图案注册商标,却因商标近似被驳回》一文中谈到,B站标志性的小电视商标因为与多玩国株式会社注册的第11377288号商标近似而被驳回了。
B站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但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B站提供的证据不能表明其申请的商标具有区分于引证商标的显著性,两者在元素构成、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如果使用在同一领域,会产生误认,因此驳回了B站的诉讼请求。
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大量网友关注,知产北京也在微博上表示“我们的法官都是深藏BLUE的”。
近日,B站对小电视商标驳回一事做出回应。B站称,网传被驳回的双框小电视商标是B站在2015年之前使用的品牌元素,除41类商标的部分群组外,其他双框小电视群组均获得了授权。目前该商标已经不再使用。从2015年起,B站已将小电视品牌元素升级为了目前的蓝色单框小电视,并在同年就获得了该类别的商标注册证书。
通过商标查询可发现,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2月3日申请的第19074330号和2017年2月6日提交的第22762075号41类小电视商标都已注册成功,这次的小电视图形就是目前B站使用的单框小电视。
都是小电视,为何B站之前提交的商标就被驳回了,而这次的单框小电视却注册成功了呢?究竟图形商标到底怎么样判断近似呢?
图形商标不像汉字与英文那样有相对具体的标准来判断。主要还是从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来判断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1.就商标图样的主体考察
主要从各个图案量的多少、商标图案面积、商标图案意义、是否明显突出等几个方面来判断。
2.隔离观察
隔离观察是指在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将欲比较的两个商标隔离,使消费者凭借对某一商标的主观印象去判断另一商标与之是否相同或者相似。
3.通体观察
通体观察是指在比较两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就商标的全部内容做观察,而不能局限于商标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也会容易构成近似。
图形商标近似判断要比文字商标难度要高一些,很多商标申请人由于不了解相关的判断标准,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无法做好详细的商标查询和近似排查工作,导致商标驳回的风险大大增加。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企服快车小编建议大家在注册图形商标时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如企服快车知识产权平台,他们拥有专业的商标顾问,可以根据你的商标情况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商标分析,最大程度的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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