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企服快车小编很是好奇,要知道芒果台在歌曲版权问题方面一向做的差强人意,远的不说,就说刚结束的《歌手2019》节目中,就曾多次出现歌曲版权问题,尤其是在《歌手》第13期的歌王冲刺夜上,更是出现了多售经典歌曲被指无授权演唱的情况,节目组也一度被推上风口浪尖,。
而这次《向往的生活3》节目组如此重视版权问题,难道是吃一堑长一智?
不过话又说回来,《最美的期待》不是周笔畅唱火的吗?怎么她会没有版权呢?
带着好奇的心情,企服快车小编去查了一下,发现《最美的期待》由南征北战担任词曲创作及制作人,亦是电视剧《茧镇奇缘》的片头曲。
2014年,南征北战完成了该曲的创作,他们以“青年人要为梦想和爱,去征战拼搏”的观点,创作的歌曲。
当时是南征北战这边卖给了《茧镇奇缘》电视剧方,然后电视剧方又找到了周笔畅来唱,随后,周笔畅完成该曲的录制工作,并于2018年1月18日发行,2018年,该曲获得流行音乐全金榜2018上半年20大金曲奖。
所以说归根究底这首歌的版权在剧方手里,周笔畅应该是没有拿下这首歌的版权。
说到底周笔畅只是这首歌的翻唱,而非原唱,所以歌曲版权并不属于周笔畅。
JC的《说散就散》,这首歌的原唱是JC,在16年就发行了这首歌,一直就没人知道这首歌,可是在2018年的电影前任3中,袁娅维的翻唱,让很多人都知道了这首歌。
再比如说旭日阳刚翻唱的《春天里》,这首汪峰的歌,本来如果没有翻唱并不会那么火,但是翻唱这首歌的组合,凭借这首歌甚至进入了春晚的舞台。
还有张韶涵版本的《阿刁》,是张韶涵在参加歌手时候演唱的歌曲,但其实这首歌的原唱是赵雷。
说了这么多,那么翻唱歌曲的版权究竟该怎么算呢?
翻唱,是指重新演唱已经发表并且由他人演唱过的音乐作品的行为,包括直接翻唱和改编翻唱,前者基本上不对原作品进行改编,保留原有音乐作品的词、曲、旋律等,后者一般对原有音乐作品的歌词、编曲、伴奏、曲风等作出重大修改,一般公众能明显区分出重新演绎后的作品。
在翻唱歌曲时,可能涉及到的权利类型包括表演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广播权、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
原则上来讲翻唱歌曲都是有版权问题的。
重新填词翻唱都要经过版权人的允许才行。
不过有的版权人没有限定别人不能进行翻唱,如果别人是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翻唱,版权人一般是不会追究的。
重新填词这个就肯定是要经过版权人的同意才行的。
否则版权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的。
《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在表演者翻唱他人已有作品进行演出时,演出的组织者对于涉及到的上述权利,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有必要支付合理的报酬。
那么翻唱歌曲应当如何规避风险呢?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翻唱别人的歌曲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得到他人允许才可以否则可能会被起诉,在这个时候我们是否需要取得他的版权。
首先,要确定重新填词翻唱主要用来做什么,如果是用作商业用途(用来演出赚钱、或出片等),是需要征得原曲版权人同意的,要不然人家知道后,可能会起诉你。
(可以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联系版权人),曲版权人同意后,再让对方签一个授权合同给你,这可能需要你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个都是属于可以谈的部分。
如果是非商业用途,你可以不经过版权人同意填词翻唱。
比如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谈到龚琳娜参加《歌手》节目时本想演唱萨顶顶的《左手指月》,但是没有获得授权最终放弃,。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国民对于音乐版权这件事也越来越重视,同时大家的版权意识正在逐渐提升,很多歌手都曾经因为一首歌有没有自己的署名而维权,回归主题,芒果台可能也是经历过太多歌曲版权侵权问题,这次终于对歌曲版权重视起来,才会进行消音操作,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为大家做了一个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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