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第58条规定了法院可以撤销仲裁的6种情形,这些情形仅仅局限于仲裁程序严重违法或者仲裁员徇私舞弊等极端情形,如此受关注的大案要案仲裁委的审理应是相当谨慎严格。
因此普遍认为鸿道集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成功几率渺茫就不足为奇。
鸿道集团此举尊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在于借助社会对诉讼案件的高度关注迅速提高“加多宝”的品牌认知度,同时拖延时间以进行“加多宝”的品牌切换,建立“加多宝”与红罐凉茶之间的联系。
根据仲裁法第60条,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周期最长可达2个月,如此一来加多宝品牌切换将会多2个月时间。
“王老吉”老字号商标固然底蕴十足,但是于鸿道集团与加多宝而言终归只是租赁使用,没有商标专用权,这就好像是从别人家抱养的孩子。
商标最大的功能就是建立商标与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将其与同类商品进行区分。
加多宝在“王老吉”的广告推广中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过分依赖“王老吉”商标的区分功能,而忽视了产品包装上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布局。
依据现有法律体系,在产品包装上能建立消费者和产品之间的联系的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权利类型除了商标外,还应包括外观设计、企业名称、版权、特定包装、装潢这些显著的特征。
加多宝在许可使用“王老吉”之初,应该认识到在产品包装上让消费者对商品产生显著识别性的不仅仅是商标。
加多宝红罐包装已经申请外观设计保护,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就设计特色而言,从品牌传播的角度而言我们可以看到“王老吉”凉茶铁皮罐被设计成简单的、没有特色的圆柱形。
然而如果通过一定的艺术设计手段使得“王老吉”铁罐凉茶可以更强的引起消费者的品牌认知。
在这方面运用比较成功的产品包装是可口可口迷你裙式的玻璃瓶设计。
可口可乐早期的瓶子形状也是圆柱形,又笨又容易滑落,也容易被模范。
后来可口可乐在设计迷你裙式玻璃瓶时候,秉承着这样的设计理念:
“可口可乐的瓶颈,必须做到即使是在黑暗中,仅凭手的触摸就可以认出来,白天即使仅看到一个局部,也要让人马上知道这是可口可乐的瓶。”本着这一设计理念具有优美曲线形态的瓶颈被设计出来并为世界各地人们熟悉。尽管可口可乐罐装饮料不少,但是在电视广告中总以其特有的迷你裙的玻璃瓶出现。
企业名称权是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享有的权利。
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者名称,建立企业名称与商品之间的联系是商品生产者的权利。
在“王老吉”纠纷案之前很少有消费者知悉加多宝集团与铁罐凉茶之间的联系,这充分说明在企业营销推广中加多宝犯了“厚此薄彼”的错误,即厚“王老吉”商标权,薄“企业名称权”,并且厚的是别人的权利,薄的是自己本身的权利。
事实上,加多宝应该在“王老吉”凉茶上市的早期就开始突出显示加多宝公司的企业名称,而且这种突出显示不用担心受到“王老吉”商标专用权人广药集团的阻止。
因为加多宝公司不仅有权利突出标注企业名称,而且有义务突出清晰的在“王老吉”凉茶上标注加多宝的企业名称。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当今天如果不是因为诉讼,众多消费者还不知“王老吉”凉茶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这不能不说加多宝在推广、宣传以及产品标识上还不够重视、也未充分运用企业名称权,只是在今天要失去“王老吉”这颗大树时,才想到:
哦,原来我还还有企业名称权。在产品包装形象设计除了布局商标、外观设计、和企业名称权并充分利用外,还可以进行版权布局。
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是贵阳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
消费者看到的老干妈豆鼓最先的权利类型是以版权存在的。
1997年12月30日贵阳老干妈风味豆鼓屏贴在贵州省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成为产品包装上最先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类型。
事情很巧合的时1998年贵阳老干妈在以“老干妈”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商标局曾四次驳回了贵阳老干妈的注册申请,理由是“老干妈”作为一种通用的称呼不能被用作商标。
在“老干妈”商标注册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贵阳老干妈以产品包装的版权,打赢了对山寨老干妈“湖南老干妈”的官司。
反过来看“王老吉”凉茶的铁罐设计,简单的被设计成一片红色,单独的颜色是否可以纳入版权保护范围可能存在一定争议。
这造成的后果是这种一片红的铁罐包装已经面临着别人模仿。
如“和其正”凉茶推出的红罐“和其正”,将来广药集团取回“王老吉”也生产红罐凉茶,某种意义上有仿冒红罐凉茶的嫌疑,而此时加多宝因为对简单一片红色的设计难以享有版权,通过版权主张权利会有一定的难度。
虽然可以以《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主张不正当竞争,但是由于《不正当竞争法》本身规定较为宽泛,主张权利远远没有利用版权主张权利来得容易。
[注:本文完成于2012年5月,尽管广东省高院于2014年12月判决王老吉健康医疗享有红罐装潢的权利,但是该案件仍在上诉中,作者支持加多宝享有红罐包装的法律观点]
结束语
在知识产权的布局上,企业往往重视的技术专利的知识产权布局。
应当来讲专利是企业很重要的知识产权,但是企业所有的无形资产价值最终都会凝结在企业的产品形象上,比如产品的包装设计,承载企业特色的广告语上。
在加多宝“去王老吉”的过程中今天是被动的“去王老吉”化,但是对于一个企业如果从刚刚开始以租赁方式使用他人商标的第一天时,就应当规划品牌独立的方式和路径。
在规划上对产品包装进行外观设计、版权设计,在营销推广中除推广租赁过来的商标外,还应突出企业名称的使用与宣传。
企业租赁他人知名商标需要规划独立品牌的目的还在于企业自身上市的需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的的要求,企业上市应当具备资产的独立性,不能有较大的经营风险,这其中特别强调避免无形资产的不独立给上市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
如2001年证监会发布了的《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号》,其要求对于改制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其主要商品或经营业务重组进入股份公司的,其对应的商标权必须进入股份公司。
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同时加强对商标权的监管。
2007年证监会《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别强调查看:
公司商标注册使用情况如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独立于大股东。这些都是加强上市企业资产独立性监管的措施,那么对以一个租赁他人知名商标进行早期发展的企业,如果要独立发展或更符合上市条件,更应尽早着手产品知识产权布局,特别是凝结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商标、外观设计、企业名称等区分企业与服务标识的知识产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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