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理解专利申请只知表面,从不探究其深层。常有人认为发明创造的本质是追溯到脑洞打开的思维方式,而演变成形成另一种想法模式。
这样的想法本质上就是一个创造发明。对于这样的创造发明难道不是两两互换,互换同样?一个想法是创造发明,那么创造发明申请专利不是很正常的现象?不然,仅靠一个想法并不代表创造发明,不是创造发明,就是创造发明也需要一定的要求。比如:
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摘要。这两者缺一不可。一个想法创意便可以专利申请?依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
1、专利请求书
请求书是申请人就发明创造提出的书面专利请求。请求书一般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n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
n发明人的姓名
n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n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填写专利代理机构的全称
n其他事项
2、说明书摘要
说明书是申请人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作的书面说明,是专利申请的最基本的文件,是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基础
3、权利要求书
即申请人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按照本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其次,要想成功被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虽然各国专利法规定不同,不过中国和多数国家都要求发明应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工业实用性。新颖性指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或优先权日,该项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的。
2、创造性
什么是创造性?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一项专利发明应该具有实用性,因为通常只有实用性才能产生价值。《专利法》中所说的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实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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