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统一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证书”)式样,自2019年9月1日起,启用《进口药品注册证(正本)》《进口药品注册证(副本)》《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医药产品注册证(副本)》《进口药品批件》《新药证书》《再注册登记表》《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等10种新版证书(各证书式样见附件),原证书式样同时废止。
00J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进口非特备案凭证,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注册,批文代办,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代理
附件:新版证书式样00J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进口非特备案凭证,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注册,批文代办,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代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00J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进口非特备案凭证,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注册,批文代办,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代理
2019年8月8日00J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进口非特备案凭证,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注册,批文代办,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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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版证书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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