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注册的时候,一般会给商标选择一个类别,我国商标实行一标一类,在注册商标时一件商标只能指定一个商标类别。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企业在商标注册成功后,想要增加商标类别,该如何处理呢?
在我国,商标类别有45种,形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每一类商标对应一类具有同样特质的商品或服务。
在注册商标时,每一件商标需指定45种商标分类中的1种,即限定商标的类别和更详细的商品名称/服务项目,这样才能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使用范围和保护范围。
所以注册商标时不可以指定多个类别。
如果在注册商标时想要商标增加类别,只能申请多个类别的注册,注册完成时申请人拥有多件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
如果是在注册完成以后想要商标增加类别,那么就需要根据想要增加的商标类别再次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如果经过商标局的审核,核准注册后即可使用。
如果不重新申请商标注册,而直接将注册商标使用在其他商标类别的商品/服务范围上,有可能侵犯他人在该类别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会遭遇商标侵权的相关处罚。
所以商标增加类别不要擅自使用,要先注册后使用。
所以如果要避免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增加商标类别的情况,企服快车知识产权平台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时,除了原本要申请注册的商标,还要对相关类别进行注册,做到有备无患,避免我们在后期想要新增商标类别时,该类别的商标已被他人抢注的情况。
比如我们在开小面馆餐饮服务的时候,我们选择一个核心类别43类。
我们还可以选择35类,9类,16类,21类,25类,29类,30类,31类,32类,33类,40类,41类,44类。
这些类别我们可以进行注册,并且能够有效的防止他人占用你的品牌以及知名度,保护商品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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