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服快车作为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以及企业项目申报和商标申请知识分享平台,我们常常会解答网友们所提出的各种问题,今天就有粉丝询问有关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的疑惑,那么就由小编连同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一起为大家做全面的解答分享,更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商标分割申请,如何操作
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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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是什么意思
如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或部分驳回,且您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或部分驳回决定不服。
您可向商标局递交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局将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审核标准为依据,结合您提出的复审理由对注册的商标进行复审。
如您的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依旧被商标局驳回,您可向驻地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商标复审与商标注册申请无关,需单独收取费用。
如您不对商标注册申请被部分驳回部分发起商标复审申请,则商标局会在15~30天后自动将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分割。
商标分割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请求对其商标申请进行分割。
原申请的申请日应当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个申请。
申请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请求。
商标分割的流程是:
(1)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由申请人觉得是否进行商标申请分割;
(2)申请人按《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后递交商标局;
(3)商标局审核分割申请及其他材料;
(4)对符合要求的,准予将商标分割成两件,审定通过部分进入下一程序,驳回部分由申请人决定是否复审。
商标驳回分割申请怎么提交?
商标驳回分割申请怎么提交?目前,商标的驳回率日益提高,但许多商标的驳回不是全部的,而是部分拒绝的。
那么商标驳回分割申请怎么提交?企服快车知识产权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
商标应用程序分割的实际操作?
1、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时,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书。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之中“备注”之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在商标局所附原件之上填写、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部分拒绝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所附商标注册申请书分割申请之日开始15日之内,直接向商标局提交或者邮寄原申请书。
如果没有申请部门,则无需提交。
4、商标局应当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的划分申请和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
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的原登记申请分为两份。
对部分已批准的零件,应生成新的申请编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并公布初审批准公告;待拒收的部分保留原申请编号,申请人可以通过答辩、答辩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本部门。
部分驳回决定的法律程序结束之后,应当公告批准的部分。
何时考虑商标分割申请?
1、无复审、自动分割,如果申请人不审核被拒绝的部分,则该商标的审批部分将自动进入初审公告程序,无需提交任何材料,但时间相对较慢。
2、审核,申请手工分割,申请人决定驳回复审申请,需要提前取得已通过的部分商标证书的,同时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和申请划界申请的密封材料;分庭之后,商标局将为分离的初步审批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公告。
也就是说,通过的部分将提前进入初步通知程序,提交拒绝评审的部分将进入评审阶段。
3、审核,不申请分割,申请人如想反驳、答辩审查,不打算申请分割,则通过审查的商标部分不进入初审公告期,而在整个商标的复检结果出来以前,才进入后续商标注册程序。
企服快车商标转让
以上就是企服快车知识产权为大家带来的与“商标驳回分割申请怎么提交?”这个问题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前往企服快车知识产权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怎么在网上提交商标分割申请?
可以按照商标局附带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的要求提交申请。
具体申请分割流程:
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带《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商标局审查。
符合要求的,将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注意: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应当为商标局附送的该原件,且任何栏目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同意分割。
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商标分割有三种情况:
不做复审,商标局会自动分割进入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
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
如果要做驳回复审且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商标过审的部分不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进入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申请分割申请有必要吗
法律分析:商标局对您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了部分驳回,如您未对部分驳回想发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局将在核发部分驳回通知15~30天后,自动将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分割。
审查通过部分将分割为新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保留原商标注册申请日期,分割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将生成新的商标申请号并进行商标初步审查公告,审查不通过部分将进行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分割申请
1、 商标 局向申请人发送《 商标注册申请 部分驳回通知书》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其 代理 人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
不申请分割的,无需提交。
4、商标局对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人的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5、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以上就是有关商标注册申请分割和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是什么意思的内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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