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计税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般计税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二、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差额简易计税下,按照全额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及允许抵减销售额的成本费用对应的税额,均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三、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取得收入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四、金融商品转让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金融商品转让应交增值税单独在应交税费下设二级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该科目仅适用金融商品转让所产生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均适用该科目。
1、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的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03*0.03
发生交易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等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
实际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若到了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仍有借方余额,不得结转下年抵扣税额,需要转为损益: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具体的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06*0.06
发生交易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不是实际缴纳增值税税款,因此应将该金额转到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转让产生了损失,按损失额/1.06*6%,计算可结转下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若到了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仍有借方余额,不得结转下年抵扣税额,需要转为损益: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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