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时(除经营所得外),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到手的就是税后收入了,未来无需补税。
因为在代扣代缴下,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计算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进行申报后,就算纳税人完成了税款的缴纳工作,未来无需进行汇算清缴。
因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按年计算,而扣缴义务人是按月或按次计算扣缴个税,即使工资薪金由单位履行扣缴义务后,依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税后收入,因此用“预扣预缴”更加准确。
在预扣预缴下,征收管理分为两步走
第一步,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税款; 第二步,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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