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影视工作的创作者对于影视作品的归属问题还有一定的不解,其实影视作品著作权是一个比较有用的权利,影视作品在创作以后应该及时的申请作品著作权,只有将影视作品著作权才能对作品进行很好的保护,今天就让小编来为你科普一下关于影视作品申请江苏版权登记的相关内容,也带您了解影视作品被侵权了要如何处理。
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根据相关规定,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认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点:
1、如无相反证据,以影视作品明确标明的权属信息确定著作权人;
2、未明确标明权属信息,无相反证据的,以在影视作品上署名的出品单位为著作权人,无出品单位署名的,以署名的摄制单位为著作权人;
3、行政机关颁发的各类许可证可以作为确定著作权人的参考,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权属的依据;
4、无相反证据的,境外机构对影视作品权属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作为认定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
5、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合同约定的,依合同确定制片者及著作权归属。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影像作品侵权的认定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影像作品。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图片版权应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
版权登记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利人作品。
闹得沸沸扬扬的视觉中国“黑洞”图片,再一次让世人将目光聚焦在图片版权问题上,而对于图片版权应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呢?
一、图片版权如何正确合理使用?
1、尽量用无版权图片,尤其是经典的油画作品,均出自大家之手,经过时间的考验,是不二的选择;
2、获取合法权利来源,包括购买付费图库、获得作者授权,获得授权之后,可以根据授权内容合法使用;
3、注意如何合理使用,根据法律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4、使用的图片必须与文章具有关联性,且是为了“评论”“说明”问题而引用,如果是作为封面插图,依然会构成侵权。
二、因图片使用而收到律师函,有哪些抗辩思路?
1、使用的作品是否获得了授权
2、是否是同一张作品
3、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4、是否获得了真实、合法的授权
5、是否有更早的他人发表的作品
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如何办理软件登记呢?下面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以及他们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江苏版权登记。
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进行办理,受让方只需要选择一种办理方式即可。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后,可以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办理的性质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2)取得的证书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合同登记证书》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和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起配合使用。
3)办理的申请人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只能由软件著作权的受让方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人只能由受让方签章。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则没有以上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办理。
4)办理的申请材料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供2份签章复印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方式办理,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中一定要勾选“受让取得”。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只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两种方式办理都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根据我们版权顾问的专家建议,我们强烈推荐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采用第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也就是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申请作品江苏版权登记常见问题汇总
1、登记申请表填错之后如何修改?纸质登记申请材料未提交到中心时,只需重新填写登记申请表,之前填错的申请表可以在系统中做删除处理;纸质登记申请材料已提交到中心,如登记材料内容需要修改,可待材料被受理后,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放权处理,申请人方可在填报端进行修改。
2、在三期登记系统上传所有登记申请材料后,是否还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预约后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大厅办理登记申请,或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著作权部提交登记申请。
3、纸质材料是否需要提交原件?具体材料要求是什么?申请人需在三期登记系统中在线打印全部带水印的登记申请材料,同时需提供相关作品样本(纸质版或电子版)。
在线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时,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必须上传签章原件。
4、提交的纸质登记申请材料是否可以用扫描章?申请表一定要盖章原件,如出现扫描章,我们会在受理、审查工作环节以补正方式处理。
5、是否需要提交作品说明书?作品创作说明是否有字数要求?三期登记系统无需上传作品说明书,只需在登记申请表-创作性质中进行说明。
说明内容写清创作目的、创作过程和作品独创性三个部分,且不超过320个字符,超出部分无法在表格中显示。
6、是否提供证书副本,证书副本是否收取额外费用?只有权利归属方式为合作作品时,申请人可申请证书副本,需在填报登记申请表时,勾选需要证书副本,证书副本不收取额外费用。
7、样本上传有什么要求?纸介质作品样本如上传彩色的,打印时应彩色打印,并确保纸质材料和上传样本没有明显的色差,样本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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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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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德国
B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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