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是经常发生的事。会计人员对于坏账如何进行会计核算,需要做到了然于胸。目前,根据企业采用的不同会计制,主要的三种会计处理: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应收款项作为一项金融资产,其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企业发生的坏账准备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在认定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时,经企业权力机构批准,予以核销的,需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做如下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应按差额做如下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坏账损失的处理相对简单,采用直接核销法。小准则要求将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相应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
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且应单独核算,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来反映。也就是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本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本科目的贷方余额
以上公式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做相反分录,即: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对于确认发生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过批准可核销,冲减已提取的坏账准备,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已核销又收回的坏账,按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以相同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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