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属于什么收入?企业出售固定资产不属于收入,那么企业在售出以企业的名义购置的房产之后,应该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呢?
会计核算问题
依据规定,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并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并且和所有者投入资本没有关系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即企业的收入。那么为什么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钱款不属于“收入”呢?这是因为企业出售固定资产不具有经常性的特性,也没有构成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能将销售固定资产取得的钱款作为收入进行核算,而是只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置的利得或者损失来完成会计核算。
回到问题本身,以企业的名义购置的房产,可以在会计核算上被分成两种情况: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出售:该房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核算,但是不能作为收入进行核算。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出售: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为赚取租金或者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因此出售或者出租赚钱才是企业对待投资性房地产的日常操作,因此企业出售投资性房地产获得的钱款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完成会计核算;如果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出租或者卖房屋,那么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也可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完成会计核算。
税务处理
增值税方面:出售固定资产的企业,出售商品包括房产,那么不管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是如何区分的,在税务处理上,都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通过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但是在进行税前扣除时,该收入不能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成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而且税法是不承认“投资性房地产”的,所以所有房产的出售只能归属于出售“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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