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经营过程当中,如何合理避税一直是各位老板们想要了解的,那么除了正规合理避税之外,还应该了解哪些避税方法不能用,才能更好的节税,避免踩坑的同时还能为企业节省开支。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税务中的哪些避税方法不能用。
一、销售收入方面(即销项税额)
1.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成"营业外收入",或是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2.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比如说:托收承付违约金,很多企业收到违约金之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3.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或者商品发出时没有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4.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指的是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跟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5.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6.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7.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这类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比如说:
食堂补助,极个别是用于上缴管理费,而大多数则会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8.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1)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2)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温馨提示:各地因政策颁布时间或者政策内容不一样,可能会有些许改动,一切以最新政策为标准!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