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中国企服快车发布《关于律师事务所备案的通告》,公布首批7864家律师事务所的备案信息。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表示,自即日起,备案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国家工商总局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标志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正式进入我国商标代理行业。

律师事务所进入商标代理行业,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商标代理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商标代理行业的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的颁布施行,对于确立律师在商标代理业务领域的法律地位,完善知识产权代理制度,推动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