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新《商标法》进行具体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应邀解读新《商标法》。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张茅在讲话中指出,新《商标法》将自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贯彻落实新《商标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商标工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迫切需要。

张茅强调,要准确把握此次《商标法》修改的重要内容,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新《商标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商标法律意识。各级工商机关要将新《商标法》的宣传和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宣传社会普遍关注的商标热点问题和商标法律知识。

二是及时做好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紧做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工作,做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商标评审规则》等规章的修订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商标审查评审效能和质量,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四是依法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要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新《商标法》贯彻落实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