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因此,注册资金五年内补缴是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的。

在补缴注册资金的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如增资补缴、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向**机构申请**或向股东提供付款安排选择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实缴注册资金,企业可能会面临债务连带责任等风险。

此外,新《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新成立的公司,也包括存量公司。对于已经登记设立的公司,如果其出资期限超过新法规定的期限,应逐步调整至新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总的来说,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金,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稳健经营。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新《公司法》全文或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