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扣除是指根据规定的比例对公司支出项目给予扣除,然后给予增加扣除。 以下三项内容包括加计扣除特惠:
一般企业的研发费用(一)
研究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前提下,按规定扣除 按研发费用的50%扣除;产生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
自2017年1月1日起,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1.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是指直接从事RD活动的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失业保险费、工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公积金,以及聘用RD人员的劳务费。
(1) 直接从事RD活动的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d研究人员。 要从事研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设计、自然科学和生物科学的专业人员; 一个或多个领域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与研发的人员;协助 工作人员是指参与研发活动的技术人员。雇佣RD团队是指与本公司或劳务泥遣企业签订劳务 雇佣协议(合同)和临时雇佣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按照协议(合同)承诺,接受劳动派遣的公司将支付给劳动派遣公司,劳动派遣企业将由 行业实际支付给聘用RD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聘用RD人员的劳务费。
(2) 薪金包括按规定扣除对RD团队股权激励的费用。
(3) 公司应对直接从事RD活动的人员,聘请RD团队同时从事非RD活动的人员。 必须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并根据实际工时比例等有效方法对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研究。 支付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扣除。
2. 直接投入开支。
立即投入成本是指RD活动立即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成本;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 开发和制造模具和工艺设备的费用不构成固定资本的样品、样品和一般检测方法。 设置费用,研发产品的检验费用;用于研发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 等费用,并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用用于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用。
(1) 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用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RD活动, 企业应根据实验仪器的应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记录,并根据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进行实际记录〇:
时占比等 在RD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配有效的方法,未分配的不得扣除。(2) 企业RD活动立即生产产品或作为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销售给孙,RD费用 相应的材料成本不能扣除。
(2) 企业RD活动立即生产产品或作为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销售给孙,RD费用 相应的材料成本不能扣除。
商品销售和相应的材料费用出现在不同的纳税年度,并且材料费用已经记录在研发费用中, 在销售之初,以相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立即抵消了以前的研发费用,不足抵消,结转后, 再一次抵减年度。
3. 折旧费用。
折旧费是指用于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仪器、机器的折旧费用。
(1) 用于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究和开发活动,公司应对其实验仪器。 用情况做必要的记录,并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比例等有效方法,将其实际折旧费用进行研发。 生产业务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扣除。
(2) 根据税法规定,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公司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在享受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时,对扣除的折旧部分进行计算扣除。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利 摊销费用包括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
(1) 无形资产用于RD活动,同时用于非RD活动,公司应对其无形资产。 需要记录情况,并根据实际工时比例等有效方法,将其实际摊销费用与研发费用相结合。 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扣除。
(2) 无形资产用于RD活动,符合税法规定,选择减少摊销年限,享受RD。 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中,对扣除的摊销部分进行加计扣除。
5. 新产品设计费用,新工艺规程制定费用,药品研发临床研究费用,勘探开发科技现行 场实验费。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临床药物研发、勘探开发技术等方面的现行研究。 与开展这项活动相关的各种费用在现场实验过程中发生。
6. 其他各种费用。
其他相突费用是指与RD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杂费,如技术书籍教材费用、材料翻译费用、 专家咨询费、高新技术RD保险费、RD成果搜索、分析、评估、讨论、评估、审查、 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申请费、报名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 填补养老保险,填补医疗保险费用。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扣除RD费用总额的10%。
7. 其他事项。
(1) 公司获得的政府神助,在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抵消RD费用的方式,在税务处理时没有 将其确定为应纳税人,应根据抵扣后的余额计算附加扣除金额。
(2) 在预估RD过程中,企业获得了边角料、缺陷产品、中间试产品等其他收益。 在确定收入前额扣除RD费用时,需要从已核算的RD费用中扣除这种独特的收入,不足以扣除。 减去,扣除RD费用按零计算。
(3) 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产生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时间与会计保持一致。 ‘
(4) RD活动失败产生的RD费用可以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5) 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指“RD活动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是指委托 方支付给受托方的实际费用。无论受托人是否享有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受托人 均不得加计扣除。
受托人委托关联方进行RD活动的,受托方应当将RD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事情交给受托方。 研究开发项目费用明细情况。
8. 执行时间和适用范围。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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