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严重制约了传统文化刊物的经济市场,但依然还是有很多传统文字作家和专栏写者,而且收入都还颇高,随着互联网文化的泛滥,反而有一部分更热衷于纸质刊物,其实,在互联网发达的国外,别人就喜欢拿着一本纸质书阅读,而在出售书籍后者影音制品的时候都要求公司要有相应的许可资质,不然一经发现将对公司会有相应的罚款。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

1.受理。申请人通过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受理中心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工作人员当场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经营场地,提出审查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审核。处室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

3.决定。局负责人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审批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4.制证。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不予批准决定书。

5.送达。受理中心窗口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不予批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材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表;

2.新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取件委托书(选填,需委托窗口寄证填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流程:

1、出版物发行单位向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变更申请后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出版物发行单位向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递交填写清楚的盖有公《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审查意见书》章(或法人代表私章)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申请表》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如需变更单位名称,还需带上本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审查意见书》

3、“窗口”工作人员对出版物发行单位提供的变更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备案登记。

4、新闻出版(版权)局审查材料和场地。

5、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新闻出版(版权)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变更项目重新制证,“窗口”工作人员在15日内向办理变更的单位或个人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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