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中,有时候会发生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例如生产企业出租部分厂房,销售使用过的机械设备,转售电力、自来水等业务。
那么,发生此类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应该怎么处理呢?是否能开具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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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的合法经营业务都可开具发票吗?
1.我国的税务法律法规没有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开票的规定。
2.此外,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3.可见,只要企业发生了真实的经营业务、取得收入,就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不受营业执照中记载的经营范围的限制。
4.相反,如果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确认收入并申报纳税,则有偷漏税的风险。
二、企业发生超经营范围的业务,怎么处理呢?
1.如果企业能通过软件能自行开具相应税率发票,申报表也没设置障碍,所在地区也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则企业自行开票即可。
2.如果企业无法选择相应税率开票,或做纳税申报时,申报表限制填写,或主管税务机关提示开票异常,则企业需要做税率与品目核定,或请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3.如果企业预期经常发生“临时性业务”,则建议企业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在经营范围中添加相应的内容,并到税务部门做税种、税率与品目核定。
三、举例
假设某旅行社是一般纳税人,日常业务适用的税率是6%,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电脑,适用的是13%的税率。
1.如果旅行社自开发票,可能需要重新做税种、税率与品目核定;
(1)如果该旅行社自行开具了发票,因为核定的征税品目是旅行服务,并不包括销售废旧物资,所以税局检查时,可能认为实际开票与核定的征税品目不符,进而可能认定旅行社纳税异常;
(2)旅行社申报时,税表若检测到旅行社并没有相应的品目核定,也可能不让填写申报表。
这两种情况下,旅行社就需要做税率与品目核定。
2.旅行社也可请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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