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被异议怎么办?如何异议他人的欧盟商标?欧盟商标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是很熟悉,欧盟商标不同于马德里商标,马德里商标是不需要公示的,而欧盟商标是有一个公示期,别人是有机会进行异议的。今天就让企服快车小编来给您好好科普一下欧盟商标异议的相关内容。
欧盟商标被异议
欧盟商标异议主要流程概述如果是一份直接提交的欧盟商标申请,异议必须在公告起三个月内提交、异议提出后首先有一个为期两个月的“冷静期”,它可再延长22个月、该冷静期届满之后,异议人必须在两个月内提交支持该异议的证据。
申请人将得到另外两个月的期间进行回复、通常由一个三人异议小组做出最终裁定,可能会将费用判给胜诉方,有可能进行上诉。
欧盟商标异议程序
1. 提交异议申请。
异议必须说明依据的理由。应注意异议只能基于相对理由,即,基于在先权利(通常情况,异议基于在欧盟或欧盟各成员国获得的在先商标专用权)。不可对绝对理由提出异议,恶意属于绝对理由。
2. 异议申请的形式审查。
在这一阶段,欧盟知识产权局检查异议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求(例如异议是否在异议期内提出、是否收到了申请异议的付款、是否清楚标识了在先商标等等)
一旦异议被认定可以受理,欧盟知识产权局就将异议程序的时限通知双方。
3. 冷静期。
在这个阶段,双方和平解决争端。该期限为2个月,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至24个月。如果希望结束冷静期,任何企服快车当事人均可做出单方退出的选择。如果冷静期结束而争议未得到解决,则进入对抗阶段。
4. 对异议作出答复。
异议者有两个月的时间提交进一步的事实、意见和证据来证实。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做出书面答复,则欧盟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已提交的材料做出裁决。
5. 最后反驳。
如果商标申请人做出答复,则异议方可以在两个月内做出最后答复。
6. 实质审查裁决。
对抗期结束,欧盟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已提交的所有材料做出裁决,通常需要6-8个月。裁决通知书将发给异议人和申请人。
7. 不服裁决上诉
通知发出后两个月内,可以再向欧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以上就是企服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欧盟商标异议的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扫码咨询我们的行业专家,我们还会给您提供专业高效的资质认证、财税服务、知产登记等相关业务的解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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