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顾客感到困惑,因为他们因为侵犯了一些在先权利而被拒绝。申请注册商标时,你会遇到很多无法注册的情况,其中有一项在先权利是不能被侵犯的。因为注册商标下来,可能会被在先权利人撤销,损失会得到赔偿,得不偿失。下面,企服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1、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

他人注册使用的知名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如果将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可能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属于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利的行为。

著名的红色蜻蜓争端就是这种情况。两个公司,一个是公司名称,一个是商标名称,两者同时存在。拥有商标的红色蜻蜓公司也因另一家公司的诉讼而被禁止上市。

2、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潢权也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因此也受到保护,属于在先权利之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因装修权发生纠纷,加多宝被迫改为金色包装。

3、在先著作权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他人的著作权作品作为商标使用的,是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4、姓名权

自然人的名字,未经许可,不能被注册。最大的中介将他人的名字作为商标或商标的一部分。

5、肖像权

自然人的肖像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标或商标的一部分,但如果是本人申请的,是允许通过的,比如我们都很熟悉的老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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