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的预登记,是指在法律规定设立公司须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禁止经营或限制经营项目的情况下,意欲设立公司的当事巨人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先行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登记公司名称的申请,由登记机关对请进行审核,并予以登记的制度。
我国《公司登记理条例》称之为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名称预登记是与公司登记的痳置行政审批制相适应的,是为了满足前置行政审批的需要而设立的项制度。
如果采登记后置行政审批制,则不存在公司名称预登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疋,需要进行公司名称预登记的情形有二,其一是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
其二是拟设立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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