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申请人或商标注册机关等多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部分不具备注册条件的商标被允许合法注册.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弥补商标注册工作失误的一种重要制度.无效宣告程序与注册商标的撤销程序均可能导致注册商标不再有商标权的结果,但前者通常是导致被撤销的商标权自始无效,后者是导致被撤销的注册商标从撤销之日起丧失商标权.
(一)注册商标不涉及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情形下的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注册商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情形下的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三)司法审查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对涉及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情形下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四)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述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