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辅导与培育.选择已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制定重点企业名单,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重点工作对象.名单每年更新一次,去掉已成功获得名牌称号或已不具备作为重点工作对象条件的企业,补充新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对被列入名单的企业,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引导企业加强名牌的创建工作,开展对企业的业务辅导,协助企业制定名牌创建方案,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和投入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品牌地位.对已达到名牌条件的,要及时向国家或自治区主管部门推荐和帮助企业办理申报手续.
(五)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品牌产品评价确认体系
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监督管理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评价机制.根据产品类别设立专业组,制定评价细则,并建立起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指标体系.对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跟踪考核,听取用户的意见把品牌产品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对发展缓慢停滞不前、质量滑坡、管理松懈的要取消其名牌称号,确保名牌的权威性.(六)建立和完善推进商标战略的社会服务体系
创建适应 WTO/TBT要求的产品标准、技术法规等信息资源数据库和服务体系,动态跟踪国际高新技术发展态势,为企业提供先进的标准技术支撑.大力建设开放式检测实验室,广泛开展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工作,为品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产品检测服务.加大对实施名牌战略企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对企业实施与创名牌产品相结合的有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七)建立和完善推进商标战略的宣传推介体系
发动媒体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意义和大力推介少著(驰)名商标,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品牌意识,广MwD泛动员企业参与,使创名牌工作形成热潮.加强对写日集團实施商标战略、创名牌产品活动的宣传报导,定期发布名牌产品信息,大力宣传名牌产品.通过开辟专栏和网站、开展讲座和展销、举行"3.15"活动等手段,加大对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推介力度,引导名牌消费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名牌、爱护名牌、消费名牌、学习名牌、打造名牌,以实际行动推进名牌的崛起.同时,通过嫁接、联姻等方式,与国际知名的名牌包装机构合作,帮助企业提高名牌产品的国际知名度,联合打造国际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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