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的审查和核准是由国家商标局来决定的,代理机构不是核准机构.很多人找代理注册了商标,就觉得肯定必须要通过,其实国家商标局在没有完成繁杂审查过程前,谁也不敢轻易下结论行或不行.何况代理机构呢?
一、从商标注册的程序上来看商标的注册的流程需要经过申请人申请、代理机构申报、商标局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等多道关口,符合核准注册条件的才予以初审公告.这就是任何一件商标在申报的过程中其核准系数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就像律师代理一样,没有哪个律师能保证自己代理的案件,法官一定能判赢.所以对于一些商标代理机构承诺百分百保证注册成功,这就是明显的"忽悠"甚至是欺骗了.
二、从商标审查内容上来看商标的审查,主要看是否与《商标法》规定及《商标审查规则》相冲突、是否具有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只有符合上述审查标准的商标才会予以通过并公告.
那么在这个审查过程中,商标并非百分之百被核准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
1、由于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其商标审查标准也会随之而变,很多原本能注册的商标,在某段时间之内不能注册.如带烟台、威海、芝罘、环翠、蓬莱、栖霞、龙口、莱州、莱阳、海阳、招远、福山、文登、牟平、荣成、乳山、龙口、长岛等县级市区划以上名称的商标,在很久之前可以注册(例如烟台啤酒、青岛啤酒、威海卫、北京汽车等),《商标法》修订之后则不能注册.
2、商标审查带有一定程度人为的主观性,商标局为了加快审查进度,不断招聘和更换商标审查员,审查员从业资历、专业素质不同,其认识和判断能力不可能完全一致,势必导致同一商标在不同审查员处获得不同的审查结果.而刚好企业申请的商标被分在了认为不能注册的审查员手上而导致商标驳回.
3、商标注册信息不是即时更新的,约有3-4个月为商标信息查询盲区,即3-4个月以内新申请的商标信息是查不到的,难免因为这段盲区造成商标的相同或近似;
三、那为什么很多商标代理机构敢于承诺包通过,包拿证呢?因为商标审查驳回,分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商标局只会对存在近似的商品进行驳回,对于不近似的则通过,最后的商标注册证只会记载那一小部分没驳回的商标,可以说,拿不到注册证反而是很难的.
而那些承诺包通过的商标注册机构,申请前,会为申请人选一些冷门、偏门的商品,最后的确会通过,但是通过的商标却不是申请人真正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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