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标记,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商标是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标记.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识别某种事物,常常需要使用某种标记,以便与相同或者类似的事物相区分,各种标记一般都具有代表、象征或者识别某种事物的功用.例如,国徽代表国家,校徽代表学校等,此外还有许多标识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等事业或者活动的标记.商标是标记范畴中使用最普遍、与公众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标记符号.商标依附于商品而存在,与一定的经营对象密不可分,其识别对象是商品或者服务.
(2)商标是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附置于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用以识别其不同来源,识别性是商标的基本特征.为了实现区分来源的作用,商标不能是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通用名称,也不能是直接描述产品或者服务的标记符号,而应当是具有鲜明个性以便于与其他同类产品区分开来的显著标记.
(3)商标是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单纯从图文设计上看,构成商标的符号图案可视为一项美术作品得到著作权保护.然而商标与美术作品不同,它是一种识别性标记,具有标记所固有的代表象征等基本功能,并不单纯是人们思想感情的表露.由于商标与一定的经营对象密不可分,集中表现了商品来源及服务提供者的独特个性,因而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必须从商业竞争的角度考虑产品的特点、消费者心理、市场情况等.离开一定的经营对象不管其标记图案构思如何巧妙,设计如何新颖,也起不到识别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作用,这样的标记不能成为商标.
(4)商标是一种具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以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价值,同时增加了商品或者服务的附加值.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过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