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要将业务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按期进行报送,这个报送行为就叫业务信息采集。业务信息采集又分为年度报告采集和专项报告采集两种。
年度报告采集
年度报告采集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但是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这个就延期到5月31日前了。
专项报告采集
专项报告采集是指这个咱们三师所,应当在完成所从事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月底,通过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向税务机关单独报送相关业务信息。但自今年起啊,报送专项业务报告信息的时限,由完成业务的次月底前,调整为次年的3月31日前,这个时间对我们来说呢,就充裕了很多。还有就是上述业务的完成时间,要以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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