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落实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缓缴税费措施,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税收支持。
“缓”为保供企业“减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是京津唐电网西端骨干火力发电厂,也是华北地区第一大电厂。
该电厂主要保障北京供电,年发电量达160亿千瓦时,具有“首都北京供电大本营”之称。
今年三季度以来,煤炭市场供需失衡,发电成本上涨,企业资金运转困难。
“张家口市宣化区税务局了解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上门详细指导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税款缓缴申请办理,让我们真正感受到服务的温度、质量和水平。”企业财务负责人李会超感慨,“公司10月-11月已享受缓缴税款1014万元,今年四季度预计享受缓税共计1900余万元。
缓税措施及时,税收服务精细,解了企业预付煤款的燃眉之急。”
同样感触颇深的还有万浦热电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唯一一家热电联产企业,担负着滦南县城区全部居民和机关团体以及40余家工业用户冬季采暖供热任务。
今年下半年煤炭价格上涨,7月-10月,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加大。
“年底是企业周转的艰难期。
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缓缴税费优惠措施的出台,让我们在寒冬感受到阵阵暖意。
截至11月底,公司有5个税种办理了缓缴,金额达到235万元。”万浦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晁彩霞表示,“今冬明春的采暖期是电煤消耗高峰期,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们有信心保证采暖供热,满足居民和各企业生产负荷需要。”
据了解,河北省税务局建立了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专项协调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对照煤电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对全省范围内281户煤电供应企业建立“减、退、缓”税每日台账,实行一企一策。
同时,成立专项服务团队,逐户摸清情况,跟踪问效,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煤电企业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
截至11月30日,河北省累计为全省281户煤电及热力企业办理“减、退、缓”税6.1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2.6亿元、留抵退税1.3亿元,办理缓税2.2亿元。
缓税政策税务“速”办
实施缓税措施,利于解决煤电企业当前困难,税务部门的精准服务和便捷办理,对维护企业经营、维持能源电力市场稳定提供了及时帮助。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主要以天然气发电,9月份天然气价格较年初上涨40%,企业面临资金压力。
了解到该企业经营困境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中山市税务局三角分局第一时间到企业展开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税务部门已经帮我们办理了10月的税款缓缴,国家惠企的力度和税务部门办事的速度,我们感受到了!”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建球说。
“税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列出了企业缓税、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可享受优惠政策清单,并持续跟踪服务。”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五沙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主营单机容量32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项目建设、经营。
该公司负责人赵湖滨表示:“11月公司已享受延期缴税33万元,12月享受缓税金额会更多,今冬的电力保供我们有信心!”
“煤电企业是能源保供‘付出型’企业,积极助力能源保障供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
“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中山市目前符合‘减、退、缓’优惠政策的电力企业共6家,四季度可享受‘减税、退税、缓税’合计超千万元。
“我们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协调小组,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形成了煤电和供热企业清单、税费优惠清单、可办缓税税种税额清单,加快企业办理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始终与企业一起,把政策用足,把工作做细,全力助力能源保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缓”出绿色发展新空间
“截至11月30日,全国已为4800多户煤电和供热企业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1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65.5亿元,缓退税149.6亿元。”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缓”来的不只是税款,还有企业绿色转型的机会和窗口。
“10月的增值税、印花税及附加税款1500余万元已办理延期纳税手续,今年第四季度公司将实现缓缴税款3100余万元。”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陈静表示,“税费缓缴来得太及时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生物质气化耦合清洁发电项目支持不小!”
据了解,该公司是三峡水利工程重要火电配套项目,也是华电集团在鄂西北地区唯一的电源支撑点,装机容量240万千瓦,在华电集团公司位居第二。
10月以来因煤炭价格上涨,发电成本上升,公司利润下滑,资金承压。
“财税红利是公司技术革新的保障。”陈静介绍说,2020年以来公司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37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02万元,为公司技术升级提供了资金保障。
“预计2022年下半年公司总装机容量13.2兆瓦的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二期项目将正式投产,通过‘生物质—高温燃气—电—还田’循环产业链,每年可消耗农林废弃物5.5万吨,发电6000万千瓦时。”陈静表示,生物质发电项目投产后,不仅显著解决秸秆田间焚烧等空气污染问题,还将减轻火电企业对煤炭等能源的依赖,提高公司生产效率。
围绕如何长期支持煤电企业转型发展,有关专家认为,除了财税上采取减税、退税、缓税措施外,还需要在保障煤电油气供应上建立相关的协调机制,如增加对用户端的用能补贴,适时提高电价,引导供电供热公司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并在财税方面为供电供热公司的增值服务提供补贴激励等。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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